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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制度
2022-11-19    编辑:管理员    浏览:238

聘用制度

 

为加强浙江省日用化工行业协会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保进协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事招聘及管理制度

1、协会工作人员的聘用依照本制度进行。

2、协会的工作岗位设置及工资薪级等由负责人事管理的部长提出书面申请,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进行公开招聘。

3、招聘工作由负责人事管理的部长组织,并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最后由会长审批后方可聘用。

4、协会可以采取各类招聘方式进行人员招聘,协会的任何人员有权向协会推荐优秀的各类人才。

5、应聘人员应进行笔试或面试,从中择优录用工作人员。聘用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勤、能、德、政的基本素质及专业素养,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胜任其受聘的岗位工作。

6、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合格后的工作人员应当与协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应予以辞退。

7、应聘及聘用工作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8、人事招聘的材料,包括履历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聘任合同等应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

9、人事档案及工资待遇等是协会的机密资料,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外传、泄露及公开。

 

会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协会组织各项方针、政策,不断研究、探索行业改革和发展的有效途径,为政府和会员单位及会员提供服务,促进协会进步。

二、加强协会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带领全体会员积极配合政府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协会年度计划的组织编制及协调落实工作,制定协会的发展规划。

四、做好协会领导分工,充分发挥副会长和秘书长的主观能动性,及时协调、平衡各部门之间工作。

五、组织开展行业情况的调查研究,为制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技术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六、召开和主持理事会和会员大会,并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七、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八、检查、督促、指导会员、单位会员对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议决议的落实、执行。

九、加强对驻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抓好廉政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各项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副会长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落实和执行协会《章程》并协助会长领导协会开展工作。

二、维护协会会员、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三、负责协会的对外宣传工作。

四、负责协会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监督。

五、协助会长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会员大会。

六、协助会长检查、督促、指导会员、会员单位对会员大会、理事会议决议的落实、执行。

七、负责协会的对外交流工作。

八、负责发展、吸收协会新成员。

九、完成会长交办的各项事务。

秘书长职责

一、主持本协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落实和执行协会《章程》认真做好政策引导和服务工作。

二、组织实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负责协会的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三、领导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秘书处工作人员分工明确、职责到位。

四、决定本协会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加强对秘书处工作人员的严格考核,建立考核档案,施行奖惩机制,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业绩。

五、面向全社会吸收资金,获得单位及个人捐助,洽谈相关企业全作获取赞助,为协会争取一切活动经费。严格管理协会的财务收支,努力做到开源节流。

六、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认真做好登记造册,定期复核,严禁流失。

七、处理协会的其他日常事务。在月份、季度、全年工作结束时,安排时间进行工作总结,并制订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发展会员、建立健全会员档案工作,严禁流失。

八、协助会长组织好会员大会及理事会及开展各项活动,处理好协会的内外事务。

九、秘书长工作考核由理事会评议。